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解決我國產業界缺人難題

為解決我國產業界缺人難題,行政院長賴清德明(31)日將召開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國發會將於會中報告《新經濟移民法》修法進度。據悉,針對中階技術人力的外勞申請永久居留條件,府院高層堅持不採中位數,以第70分位為薪資水準,產業及社福外勞門檻分別需超過41K、32K,才能擁有「類國民待遇」,以免衝擊本勞薪資水準。

賴清德本週加速投資台灣會議,盤點缺人才議題,據悉,國發會將報告《新經濟移民法》修法進度及勞動部、教育部等留才攬才措施。

《新經濟移民法》8月可望對外預告,下會期送立院列優先法案,針對中階技術人力方面,賴揆將開一扇門,讓其申請永久居留,即鎖定在台產業及社福外勞,凡連續在台居留7年,且工作滿6年,並取得相關證照,申請時工作月薪分別超過41K、32K,便可擁有「類國民待遇」,即享有勞健保,可適用勞退新制,及領取職災保險金等,但不能有參政權。

官員說,擁有一定技術能力的中階外勞申請永居條件,是以產業外勞薪資門檻平均總薪資為標準,參考技術員、機械操作及組裝人員等產業人力,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4萬1,393元;至外籍幫傭等社福外勞健康照顧人員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為3萬2,000元。

官員透露,府院高層認為32K薪資要求必須守住,否則恐將衝擊我國勞工薪資水準,因此不同意採中位分薪資水準,期盼藉此提升勞動力同時,強化我國勞工薪資水準。據統計,目前符合條件社福外勞及產業外勞初估共約有10萬人,國發會將訂定總額限制及各類別分配額度。

為補足5+2創新產業、數位創新產業人才需求,《新經濟移民法》研擬比照《外國攬才專法》概念,新增月薪52K的一般外籍專業人才,只要居留滿5年,且每年僅需待滿183天,便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至特定專業人才只需居留3年,即可申請永居。

若進一步取得碩博士學歷,可再折抵申請永居時居留時間條件1~2年,並一併放寬配偶及子女依親居留的工作權;為鼓勵雇主聘用外籍專業人才,也放寬資本額500萬元、營業額1,000萬元限制,只要是5+2創新產業、數位創新產業等國家重點產業,都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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