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6日 星期三

外籍看護工逃跑等3月後才可申請遞補

外籍看護工逃跑等3月後才可申請遞補
如果你家有聘請外籍看護工,可能會發生外籍看護行蹤不明問題,比較不合理的事情是,當逃跑後報案要3個月後才可在申請看護工遞補。這是讓一般民眾很不能加受,必盡沒有人願意發生逃跑事情,卻又要忍受3個月沒人照顧問題。
一般雇主因為很急迫的需要外籍看護,所以特別喜歡使用承接方式,但是承接有其風險,因為有可能是ㄧ些有問題,或是很麻煩,很要求的外勞,所以才會在仲介公司間承接,一旦外勞逃跑後會造成照顧空窗期,麻煩的是雇主自己。
這樣事情有點是懲罰雇主,認為外勞逃跑是雇主原因,所以歸諸於雇主問題,所以會有3個月的空窗期做懲罰,我認為被照護者的生命安危及健康照護病患人權都嚴重受影響但是目前解決方式就是認為照顧長者本來就是家屬的責任,所以逃跑後還是要自己來照顧一段時間,等3個月後再申請看護工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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