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 星期三

200多名外籍看護工到勞動部抗議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今天率200多名外籍看護工赴勞動部抗議,工會表示,為了讓政府更重視改善看護工工作環境,一個月前已遞交陳情書,並選在6月16日「國際家內勞動者日」前夕抗議,希望政府能盡快解決。不過諷刺的是,勞動部卻以今逢例休為由,僅派科長出面接受訴求,工會表示,遠從全台各地舟車勞頓來的移工感到被侮辱,更可見勞動部的態度傲慢。
工會表示,全台的家庭看護都引領期盼政府今天能具體回應,然而2天前,勞動部卻告訴他們,星期天不上班,不可能與他們面對面協商,甚至可能不會派人「接收」陳情書。這些勞工平時在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工作,今天花4、5個小時趕到台北,要求的只是短短1、2個小時的協商,對於勞動部的長官來說,很困難嗎?
工會表示,看護工每天工作24個小時,幾乎全年無休,卻沒有基本的法令保障,讓他們得以落實周休制度,許多看護工向雇主要求放假反而被扣薪懲罰,甚至被解雇,而目前對於長照的申請補助,也排除有看護工的家庭申請,如此一來,外籍看護工更找不到人替手,工作壓力龐大。
勞工們手持彙集各自訴求所製成的「請願百衲被」,齊聲疾呼「我是人、我要休假!」、「We are workers!、We are not slaves!、We want day off!」(我們是工人!我們不是奴隸!我們要休假!),要求政府應正視看護工的訴求,讓他們能夠真正依照合約落實周休制度。
工會陳情內容指出,2011年,國際勞工組織於日內瓦通過189號公約,即《家務勞動者公約》,承認「家務工是工人」,應享有與其他工人平等的權利。此公約為家內勞動者勞動條件設立國際準則,其中即規定家內勞動者有每天的休息時間,以及每星期至少連續24小時的休息日。
工會聯絡人黃姿華表示,台灣雖然不是國際勞工組織組織會員國,也沒簽訂公約,周休制度明載於勞動契約中,但台灣23多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卻有6成以上根本不曾放假。今天也有雇主到現場替移工說話,共同爭取落實看護工的周休制度。
來自菲律賓的Aileen說,她來台工作4年,從事看護工作期間,大多都在照顧年邁老人,月薪僅17000元,毫無工時可言,每天都須從早忙到晚,有時連要上教堂都沒辦法。她在家鄉已結婚,育有10歲大的女兒,但受限於法令規定,沒辦法每年回家,拼命工作之餘,還須忍受與家人的分離之苦,相當難受。
對此勞動部回應,外籍勞工與僱主簽訂的書面勞動契約中已載明「每7天應給1天休假」,雇主應該履行契約義務,讓外籍看護工休假。若看護工有休假權益受損情況,可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投訴,由政府介入調解。此外,針對看護工休假的替代人力部分,勞動部也提醒,雇主可考慮聘雇本國照顧服務員,或是尋求喘息服務單位協助。文章出自聯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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